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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流程
来源:2exam.com 2011-10-13 13:42:04 【字体:小 大】

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(湖北考区)

考 试 简 章

第一章      考试性质、对象和条件

1.考试目的

   通过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,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、基本素养、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。严把教师入口关,择优选拔乐教、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。

2.考试类别

  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、小学教师资格考试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。

3.考试性质

  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标准参照性考试。

4.考试对象

   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。

   2011年(含)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,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。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,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。

5.报考条件

原则上应具备《教师法》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。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,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。

6.考试方法

试点期间,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。其中: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(综合素质)采取计算机化考试,科目二采取纸笔考试。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。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,方可参加面试。

第二章      考试标准、科目和大纲

7.考试标准

教育部制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、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。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,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。

 

8.考试科目

 

类  别
 笔试科目
 面  试
 
科目一
 科目二
 科目三
 
幼儿园
 综合素质
 保教知识与能力
 --
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
 
小    学
 综合素质
 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
 --
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
 
初级中学
 综合素质
 教育知识与能力
 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
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
 
高级中学
 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
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
 

注1.科目三分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思想品德(政治)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音乐、体育与健康、美术、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。

注2.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,小学面试科目分小学甲类(除艺术体育类之外的科目)和小学乙类(音乐、体育、美术),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。

9.考试大纲

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,制定各科考试大纲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目标、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、试卷结构、题型示例等,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。

l    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(2科):

《综合素质考试大纲》、《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》

l    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(2科):

《综合素质考试大纲》、《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》  

l    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(15科):

《综合素质考试大纲》、《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》

《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》等13科;

l    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(15科):

《综合素质考试大纲》、《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》、

《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》等13科;

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:

《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》、《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》、《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》。

 

第三章      试  题

10.命题

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命题,建立试题库。

11.命题原则

    命题突出专业导向、能力导向和实践导向。依据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,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、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,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。不考查死记硬背知识,不指定教材。

12.题型

采用多种类型试题,强化能力考核。题型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。其中,非选择题包括简答题、论述题、解答题、材料分析题、课例点评题、诊断题、辨析题、教学设计题、活动设计题。在机考科目中还采用了多媒体试题的形式。

 

第四章      笔  试

13.考试日期

2011年11月26日。

14.考试方式

2011年笔试科目中幼儿园、小学综合素质采用机考,其余科目采用纸笔考试。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。

15.考试日程安排

    时  间

 

类  别
 11月26日
 
上  午

9:00-11:00
 下  午

13:30-15:30
 下  午

16:30-18:30
 
幼 儿 园
 综合素质(101)

(机考)
 --
 保教知识与能力

(102)
 
小     学
 综合素质(201)

(机考)
 --
 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(202)
 
初级中学
 综合素质

(301)
 教育知识与能力(302)
 学科教学知识与能力
 
高级中学
 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
 

16.报名日期

笔试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-25日。报名后,考生需到指定考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和缴纳报名费,时间为10月26日—27日。

17.报名方式

考试实行网上报名。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www.ntce.cn)报名,流程如下:

第一步:登录: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www.ntce.cn);

第二步:注册: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。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、选择证件类型、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。在完成注册后,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、上传电子照片。

照片要求: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;照片大小:格式为jpg/jpeg,不大于100K;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,黑白或彩色均可,白色背景为佳。

第三步:报名: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、考试科目。

18.报名审核

考生网上报名以后,需携带身份证明、学历证明原件,到指定考点进行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、缴纳报名费。

19.打印准考证

报名审核结束后,各考点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完成考场编排,生成考生准考证。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。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www.ntce.cn)报名系统,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
20.机考

幼儿园、小学综合素质采取机考形式,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、双拼、全拼、搜狗拼音、五笔等常用输入法。考生按照栏目指引,通过点击鼠标、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。

21.考试评卷

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阅卷。

22.成绩查询

考试结束后,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。考生在2011年12月10日,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www.ntce.cn)查询考试成绩。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。

 

第五章      面  试

23.考核内容

面试遵循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》和《考试大纲》(面试部分),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、心理素质、仪表仪态、言语表达、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、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。

24.面试方法

采用结构化面试、情景模拟等方法,通过备课、试讲、答辩等方式进行。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。

25.面试报名

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。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,方可报名参加面试。

考生于2011年12月10日-14日,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(www.ntce.cn),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,报名后于12月15—16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、缴纳报名费。12月21日,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(www.ntce.cn)打印面试准考证。

26.面试时间

2011年面试日期为:12月24-25日。

27.试讲题参考资料

试点期间,小学、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。

28.考官

面试实行考官主考制度,考官由高校专家、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、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,考官须经过省级或以上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。测评小组由3名考官组成。

29.面试过程

(1)候考:考生持面试准考证、身份证件,按时到达测试地点,进入候考室候考。

(2)抽题:按考点安排,登陆“面试测评软件系统”,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,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,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。

(3)备课:考生持备课纸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,撰写教案(或演示活动方案),备课20分钟。

(4)回答规定问题

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,考生回答,时间5分钟。

(5)试讲/演示: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(或活动方案)进行试讲(或演示),时间10分钟。

(6)答辩:考官围绕考生试讲(或演示)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,考生答辩,时间5分钟。

(7)评分: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,填写《面试评分表》,经组长签字确认,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。

30.面试成绩

面试总分为100分。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(各项目权重由《考试大纲》规定)。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。

31.数据上报

面试合格考生的数据,于2011年12月30日前,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www.ntce.cn)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。

32.成绩查询

面试结束后,考生在2011年12月31日,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www.ntce.cn)查询面试成绩。

 

第六章      安全保密与违规处理

33.安全保密

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、中宣部、公安部、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《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》(教考试[2004]2号)执行。

34.违规处理

考试违规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)处理。考试违规者,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。

 

第七章      考试合格证明

35.合格证明

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、面试均合格考生,提供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。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。

 

第八章      咨询与服务

36.信息查询

笔试(或面试)结束1个月后,考生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www.ntce.cn)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。

有关考试标准、考试大纲、考试简章、知识问答等信息,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www.ntce.cn)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www.hbea.edu.cn)查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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